3名男警涉嫌在2021至2022年間,於交友程式結識15歲少女後,分別與少女發生性行為,被控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非法性交等罪。其中一人早前認罪判囚16個月,餘下兩人不認罪,惟2人於候審時疑曾接觸涉案少女,提出給予10萬港元,換取她不出庭作證,因而被加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該案件今(27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以待控方申請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裁判官將案件排期於6月13日在區域法院提訊,兩名被告須還押。
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
3名被告分別為姚燕武(29歲)、賴子樑(28歲)及吳星熠(28歲),同報稱公務員。今出庭應訊的兩名被告是姚燕武及吳星熠。就本案的控罪指,兩人在2023年12月23日,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其中姚燕武代表吳星熠提出給少女10萬港元,以換取少女不出庭作證。
就兩人的非法性交案,姚燕武被控一項「煽惑16歲以下兒童與他或向他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兩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罪」,及一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他在2021年9月30日,煽惑15歲女童X,與她或向她做出嚴重猥褻行為;另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15日之間某3日,在荃灣大河道翠園賓館,分別兩度向女童X做出嚴重猥褻行為,即兩次口交,以及一次非法性交。
被告吳星熠則被控兩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罪」、一項「與16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罪」,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指他於2021年11月24日及2022年1月17日,兩度與女童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於2021年12月25日,與女童X非法性交;以及同日用手機製作包含兒童色情內容的4張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