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就支聯會案還押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今年兩度向福利官申請穿短褲被拒絕,她上周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表示懲教署規定女囚犯夏天要穿長褲,是性別歧視及違憲,今日(10日)獲高等法院批出許可。
另涉構成性別歧視
司法覆核許可申請人為鄒幸彤,由大律師譚俊傑、劉晉安及梁麗幗代表;建議答辯人為懲教署署長。
入稟狀指,男性在囚者或還押人士獲准夏天時穿短褲,但女性在囚者及還押人士則不可,做法構成性別歧視,違反《基本法》中「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條款。入稟狀又引述天文台數據,指天文台在2021至2023年間錄得超過50個酷熱天氣日數,因此要求女囚犯在此趨勢下穿長褲是漠視她們的健康,要求法庭裁定相關規定違法及違憲,下令撤銷或修改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