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昨日(16日)表示研究立例,惡劣天氣下「追風逐浪」可遭檢控,最高罰款2,000元或監禁14天。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聶元風今日 (17日)指,近10年「追風逐浪」的人愈來愈多,社交平台上愈來愈多人喜歡教人行山、挑戰高難度地方等,令需拯救個案增加,認為政府勸喻已追不上互聯網傳播的步伐,適量懲罰可讓妄顧危險的人負上應負的責任,至於懲罰輕重日後可再作檢討。
聶元風在電台節目上提及2017年吊手岩事件,有人在大霧環境下行山迷路,負責救援的消防總隊目邱少明墮坡意外殉職,指拯救行動的效益和安全例數往往很低,對救援人員構成很大壓力,嘗試冒險挑戰自己的人應考慮行為對整個社會資源的影響,及應顧及救援人員的生命安全,「我哋都係人」。
他又指,當消防接報作出拯救行動,需從不同地區調派消防車和救護車到場,每次至少動用兩部消防車和一部救護車,如涉較大型事件,需要超過十名救援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