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授水警總督察的林婉儀9月追截走私快艇時墮海殉職案,一名26歲男警員涉嫌在社交媒體發表煽動意圖的言論被捕,據悉他目前已經離職,下午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在庭上表示警方需時調查,向證人錄口供及檢驗數碼裝置等,申請押後至明年1月14日再提堂,反對被告保釋。
26歲被告崔駿文由警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他被控在9月25至28日期間在fb發表公開陳述,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特區政府或司法,引起香港居民的不滿或離叛。警方未有透露相關言論的內容和發布平台,僅表示有關言論引起對政府的憎恨和市民間的不滿,昨日在沙田採取拘捕行動,並檢獲3部電話,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稱不姑息扭曲正常價值觀行為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戴子斌交代案情時指,相信今次事件是個別人士行為失當干犯罪行,會不偏不倚多角度調查,檢視疑犯有否同時干犯其他罪行,並強調言論自由並非絕對,警方不會姑息破壞法紀和扭曲正常價值觀的行為。
警方稱,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作出煽動意圖行為或發表煽動文字,一經定罪,首次犯案可處以罰款5,000元和監禁2年,再犯者可判監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