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筆和啫喱筆的主要分別在於所用的墨水。原子筆使用油性墨水,黏稠度普遍較高;而啫喱筆則使用中性或水性墨水,黏度較低,書寫時出墨量較多。消委會是次測試評估了市面上共40款筆,包括18款原子筆(又稱油墨圓珠筆)及22款啫喱筆(又稱中性墨水圓珠筆)的書寫性能和安全程度,每支售價由2.4元至86元不等,價格差距頗為懸殊。
是次的測試範圍包括可書寫總長度及其差異、積墨及透底情況、書寫後的乾透時間、紙張被浸泡或擦拭後線條與文字清晰度、筆蓋和筆尾端蓋以及手握位置物料的安全性等。13款總評達4.5分或以上的原子筆或啫喱筆樣本,每支售價介乎8元至43元,而價錢最昂貴的為86元,總評分為3.5分,另外1款售價38元的啫喱筆樣本,總評分則為3.5分,顯示價錢高低與品質優劣並無必然關係。
可書寫總長度最長逾2,300米最短不足400米
是次測試筆的可書寫總長度是使用了模擬書寫儀器,於指定書寫速度和角度下以各樣本劃出連續性螺旋式線條,直至墨水耗盡或未能在紙張上劃出清晰線條為止,以評估及比較各型號樣本的平均可書寫總長度。每款型號均以3個樣本進行試驗,結果發現各款型號的可書寫總長度十分懸殊,平均值由388.3米至2,323.7米不等,最耐用和最不耐用的均屬原子筆樣本,相差接近5倍。整體而言,原子筆型號的可書寫總長度一般較長,平均為1,052米,啫喱筆型號則平均只有699.2米。
18款原子筆型號中,有9款平均可書寫總長度均超過1,000米;然而最快「寫完」的兩款原子筆型號,平均可書寫總長度均少於500米,當中1款更只有388.3米,但仍符合ISO標準對原子筆書寫總長度的最低要求300米;至於22款啫喱筆,平均書寫總長度均逾800米,最長1款達1,154.3米,另外有3款型號可書寫長度較短,平均書寫總長度都少於500米。
另一方面,即使是同一款筆,不同樣本的可書寫總長度可以差異很大。其中1款啫喱筆的3個試驗樣本中,可書寫總長度最多相差超過26%,相等於超過240米。消委會建議供應商加強品質監察,盡量減低產品的可書寫總長度的差異。
標榜「速乾」產品需最長時間乾透
在積墨和透底試驗方面,6款原子筆劃出的線條,都有俗稱「墨屎」的積墨情況,同時在紙張背面亦見到透底墨跡。至於全部22款啫喱筆,均未有積墨和透底問題。
在快速乾透測試中,40款型號的表現頗為參差。其中15款表現理想,在書寫後1至2秒便已乾透,另外19款則在3至4秒左右乾透。惟1款標示「考試用」及「速干(速乾)」的啫喱筆,試驗時需要最少12秒才能徹底乾透,與產品標榜的賣點有頗大落差。不論積墨、透底或慢乾,消委會認為相關生產商要加以改善,以符合消費者的期望。
只有一款啫喱筆浸泡後完全消失
其中一項試驗項目是紙張不慎被酒精或清水沾濕後等情況。將各型號書寫的試驗紙條,按標準存放於指定環境及時間後,分別浸泡於50%乙醇溶液中10分鐘,讓其自然風乾,結果顯示普遍原子筆型號的耐乙醇浸泡能力評分較低,線條或文字顏色較常出現變淡甚至變色,不過依然能供閱讀。至於啫喱筆的表現則普遍較為理想,只有1款型號的啫喱筆未能通過試驗,紙條上不論文字或線條,經浸泡後均完全消失。另外,將已劃線的試驗紙條浸泡於蒸餾水中1小時後風乾,全部型號均通過試驗要求,所有紙條上的線條和文字仍然可供閱讀。整體而言,大部分型號都適合供一般書寫用途。
4款啫喱筆1米跌下後書寫斷續
試驗從1米至1.8米高度以筆咀垂直跌下後,仍可劃出流暢線條,當中原子筆的抗跌效能普遍較為理想,相反啫喱筆的抗跌表現則比較參差,其中4款型號即使只由1米高墜落,其後書寫的線條已出現斷斷續續狀況。
倒轉書寫試驗中,有10款型號包括7款原子筆和3款啫喱筆,未能在倒轉書寫情況下劃出5條清晰、顏色深淺一致、且沒有斷開的線條。
部分型號筆蓋細小不慎誤吞或致窒息
參考英國標準,試驗筆蓋的安全程度,結果發現6款型號的筆蓋或筆尾端蓋的尺寸都較細小,代表誤吞入氣管的機會較高,該等型號同時亦未能通過空氣流通量的最低要求(每分鐘8公升)。消委會建議生產商應改善筆尾端蓋的牢固程度,或於端蓋留有氣孔,確保空氣流通量符合相關規定,減少誤吞及造成窒息的機會。
另外,逾8成樣本筆桿物料檢出小量多環芳香烴(PAHs),惟全部符合德國相關標準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