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 15:30更新】選用八達通領取消費券的市民,如在5月31日前消費4,000元,昨日(16日)起便合資格領取剩下的1,000元,但有市民反映未能領取尾數,湧到八達通公司的facebook投訴,又指客戶熱線無人接聽,對此感到不滿。八達通公司昨日回覆傳媒查詢表示,已處理逾千宗不同類型的查詢,當中包括未能於昨日(16日)領取餘下1,000元消費券的查詢,發現主因「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並未達標,或者其消費包括了非「合資格消費」項目。
市民湧八達通fb留言
網民留言表示:「用晒頭4,000負埋錢,你都同我講未消費夠,無端端要七月先再拎到」、「原來用剩1元,不是5月31號前用晒就不可以今天取,要等下個月」;亦有市民在留言提及,八達通內餘額未能使用,以致未能領取尾數,向八達通熱線查詢但未能接通,「WhatsApp的AI又問非所答九唔搭八,而家即係點?」、「如果設定用完2,000元即刻可以拎下期2,000係冇問題嘅,但係用完要下個月16號至拎到,中間有15日真空期用唔到消費券,咁你個作用係咩?要用自己錢消費?」有網民甚至表示已用光4,000元,更曾經自己增值,但仍然未能領取尾數,不明白為何要待7月16日才能領取,網民均指希望八達通能夠回應。
要於5月31日前消費合資格4,000元
根據八達通所指,市民需要在5月31日前累積使用消費券達4,000元,才可於今日領取第一階段消費券的尾數1,000元,否則需於每月月底前使用夠額,才能於下一個月月中領取。換言之,如果合資格消費在6月1日至15日才使用完4,000元,便不能於今日領取尾數,要等待下個月即7月16日領取;又例如,市民想於8月中時領取尾數,便需要於7月31日前使用4,000元合資格消費。
9項電子消費券不適用類別
到底怎樣才算合資格消費?根據政府表示電子消費券不適用類別,包括以下9項:
- 政府收費(稅款、罰款、牌照費、隧道費、停車咪錶等)
- 公用事業收費(水、電、煤氣)
- 公共機構收費(醫管局、房委會、房協等)
- 教育開支(中小學、教資會資助的大學收費)
- 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保險等)
- 捐款(慈善、宗教及政治組織)
- 直接向非本地商戶購物(包括外國網上平台購物)
- 個人對個人(P2P)支付
- 兌換現金
4大方法查看合資格消費
如果仍然不清楚自己合資格消費有多少,還有方法可以查看:
- 港鐵站及商場內的「八達通服務站」
- 八達通消費券網站
- 八達通App(手機須附帶NFC功能)
- 八達通電話熱線(2969 5500)
如果有使用八達通的應用程式的市民,可以在程式內直接查看。首先打開程式,按進「消費券」,然後選取你使用消費券的八達通,或直接選擇「拍八達通」,就會顯示4,000元消費券中合資格消費有多少。以這個案為例,4,000元消費券中已合資格消費3,905.1元,如果6月30日前合資格消費剩下的94.9元,便能於下一期7月16日領取餘下的尾數1,000元。
否則,市民亦可到港鐵站及商場內的「八達通服務站」,拍卡查看,或到八達通的網頁,點進「查詢消費券領取及消費紀錄」,然後選擇「02」點進下一頁,輸入八達通號碼,及登記參考編號的最後8個字查看;或直接致電八達通電話熱線(2969 5500)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