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階段首期消費券已於8月7日發放,惟仍有使用八達通的市民尚未領取第一階段尾期的1,000元,有關第一階段尾期1,000元消費券今日作第三次發放,前提是要在上月底累積第一階段消費券滿4,000元。
領取首階段尾期1000元消費券渠道
至於拍卡領取首階段尾期1,000元消費券的渠道,市民可以透過已登記計劃的八達通卡拍卡領券,包括:
- 可以去設於港鐵站、輕鐵客務中心、指定碼頭及公共運輸交匯處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的補貼領取站領取
- 指定零售店,例如7-Eleven、OK便利店、惠康等
- 設於指定港鐵站及商場的八達通服務站
- 「八達通」應用程式(在手機拍卡領取)
政府規定,以八達通領取消費券的市民,若在5月31日之前未累積夠4,000元「合資格消費」,需要等待下一輪發放,首批於今年6月16日領取,最遲可於11月16日領取。
至於第二階段餘下的消費券,使用支付寶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用戶,會在10月1日領取;而使用八達通用戶會在10月1日發放,但第三期消費券將視乎有關消費總額達到4,000元的日期,要在12月16日或之後才可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