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署昨落案起訴一名機場擴建工程分判商。
為解決人手不足,政府早前容許部分行業輸入外勞,卻淪為不法商人歛財途徑。一名香港國際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分判商,涉嫌收受21名輸入勞工逾100萬元賄款以協助工人受僱,他昨被廉署落案起訴,獲准予保釋,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經調查後昨落案起訴;被告陳善泰(62歲)為富善雲石廠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股東,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發時金門建築是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的主承建商,透過發展局「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為分判商聘用輸入勞工,工人日薪為1,350元,金門以每月22個工作日計算向工人支付月薪29,700元。富善是金門其中一個分判商,會參與金門在內地進行的工人招聘程序。
有外勞日薪少收570元
控罪指陳善泰涉嫌於去年1至10月期間,串謀一名外勞「工頭」,收取21名外勞的賄款,以協助該等工人受僱和繼續受僱於金門。廉署調查發現,陳涉透過該工頭向工人表示,實際日薪為780至1,150元,並要求工人把合約日薪與實際日薪的差額,退還予富善,涉款逾100萬元。
工頭涉收一工人3.5萬賄款同被控
另外,廉署起訴另一名外勞工頭王振中(36歲)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案發時王振中由金門聘用,於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項目,帶領8名外勞工作。他涉在去年4至10月串謀一名中間人從該8名工人收取多筆賄款,協助他們受僱和繼續受僱於金門。調查顯示,王振中向其中一名工人收賄逾3.5萬元。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說,兩宗案件的工人均因害怕失去工作而啞忍,被不法壓榨工資。為加強輸入勞工對香港反貪法例的認識,會於工人抵港8周內為他們安排防貪講座,廉署會續與發展局及其他持份者合作,防止類似罪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