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昨早被警方上門拘捕,涉嫌去年購買高功率雷射筆及在警誡後刪除手機紀錄,被指藏有攻擊性武器、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妨礙司法公正;方仲賢將被起訴,案件下周二在西九龍法院提堂,已獲准保釋。警方稱會申請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警方指該批雷射筆功率達到工業及軍事用途,發射的並非觀星筆常見的綠光,認為他無合理辯解管有這批雷射裝置。警方更發現方去年8月在警誡後,當晚送院途中曾重設手機,懷疑刪除與案件相關證據。警方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決定加控他妨礙司法公正。
另外,人民力量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14項控罪,控方早前申請案件轉交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控辯雙方昨在區域法院陳辭,區院法官決定將案件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雙方的爭議,下令案件押後至今日,屆時指定法官會處理本案是否涉及國家安全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