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活躍微博平台的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人稱「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涉嫌於2019年向2間本地銀行隱瞞其警司身分及訛稱任職私人公司,以獲取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連同49歲商人汪浩毅一同被控2項欺詐罪,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提堂。辯方表示需時閱讀控方的文件,申請再次押後案件至7月19日再訊,獲法官高勁修批准,兩人分別准以現金1萬元及5,000元繼續保釋。
案情指,50歲陳凱港及49歲商人汪浩毅同被控於2019年5月17日與11月4日之間,藉隱瞞陳凱港的職業即香港警務處警司;或藉虛假地向東亞銀行有限公司表示陳凱港於 2019 年 7 月至 9 月期間,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並接受月薪,並意圖籍詐騙,而誘使東亞銀行作出作為或遺漏,從而導致陳凱港獲得利益,或損害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導致東亞銀行蒙受不利,即一筆港幣21,549,000元貸款的一部份。
2人另被控於2019年5月17日與12月27日之間,在香港連同陳凱俊,藉隱瞞陳凱港的警司職業及/或藉虛假地向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表示,陳凱港及陳凱俊分別於同年9月至11月及11月至12月間,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及新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並接受月薪,意圖藉詐騙而誘使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作出作為或遺漏,從而導致陳凱港及或陳凱俊獲得利益,及損害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導致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蒙受不利,即一筆港幣480萬元貸款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