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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9 17:55:37

27歲男涉大圍檢測站縱火 今認縱火罪還柙至6月12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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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27歲無業男子涉於去年2月,在大圍新翠邨檢測站將起火的大型垃圾桶推向檢測帳篷,再以止汗劑噴向車上垃圾,當場被制伏,警員其後在其身上搜出鎅刀及打火機。他今日(29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有意圖縱火罪,法官下令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料報告,以考慮是否合適判處醫院令,押後至6月12日判刑,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報稱運輸工人的被告潘海鳴(案發時27歲)承認一項有意圖縱火罪,指他於2022年2月12日,在大圍新翠邨新芳樓地下外足球場的流動採樣檢測站,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他人財產,即一輛垃圾車及一塊藍色帳篷帆布,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及藉此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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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被告曾出現幻聽及容易情緒激動

辯方求情指,被告成長環境可憐,他出生時遭患有精神病的生父拋棄,生母則患嚴重精神分裂症,無能力照顧他。被告童年時分別在保良局、兒童之家及則仁中心院舍寄住,中三後回家居住。當時獨居的母親需服食精神科藥物,惟她不按指示服藥,每晚坐在床頭跟被告說話,令被告無法好好休息及完成中四學業。加上母親無工作及經濟能力,被告唯有外出工作,曾任廚房學徒及搬運工人,與母親關係親密。辯方透露,被告曾出現幻聽,容易發脾氣及情緒激動,但未有適時求醫,2020年更曾過量服食母親的精神科藥物以了結生命,幸得朋友協助送院獲救。

辯方續指,疫情期間被告母親住進護老院,曾因個人意願拒絕接種疫苖,被告因維護母親,多次與院舍職員發生爭執,最後一次爭執時出手拳打職員兩下,及後被控兩罪,被判監4個月及2個月,緩刑3年,當時精神科報告指他患有抑鬱症。被告的母親於2021年在醫院離世,被告對此感痛苦及震驚,認為事件與政府有關,但未能進一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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