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文學創作獎」和曾發生新詩組撤獎事件的「香港中文文學雙年獎」近年分別停辦。康文署回覆指,已完成檢視兩個由公共圖書館主辦的文學獎,創作獎和雙年獎將分別於今年和明年舉辦。復辦的「中文文學創作獎」取消文學評論組別,並禁止曾經或正在進行危害國安或不利國全行為的人士參賽。公共圖書館諮詢委員會委員崔日雄認為,加入國安條款屬合理,料不影響參賽意欲。
記者︰曾偉龍
香港公共圖書館1979年起舉辦「中文文學創作獎」,並於1991年起舉辦每兩年一度的「香港中文文學雙年獎」,「中文文學創作獎」翌年起改為隔年舉辦,即兩獎隔年舉行。但「雙年獎」在2021年舉辦後,據《明報》報道指新詩組兩本得獎及候補得獎作品遭到撤獎,3本詩作在圖書館下架,原定2023年舉辦的「雙年獎」未有舉行,2022年「創作獎」亦未停辦。
康文署上周二(23日)回覆本報指,公共圖書館已完成檢視「創作獎」及「雙年獎」,並已推出2024年「中文文學創作獎」,明年則復辦「第十七屆香港中文文學雙年獎」。至於香港電台及香港出版總會聯合主辦的「香港書獎」於2021年後停辦,港台回覆本報指,今年未有計劃製作「香港書獎」。
復辦的「創作獎」取消了文學評論組別,僅設新詩、散文、小說、兒童及青少年故事及繪本故事5個組別。對比2020年「創作獎」參賽表格,新表格在參賽者須知列明「任何參賽者曾經或正在作出可能導致或構成發生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不利於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主辦機構可取消參賽者的參賽資格及獎項(如有),參賽者須就其違規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並寫明「參賽者須不時按照政府要求作出和簽立任何附加事宜及文件」,使「比賽詳情、條款及細則」的條文完全生效。
參賽表格亦首次列明4項「主辦機構的權利」,包括不承擔因參賽者違反「比賽詳情、條款及細則」的法律責任,以及有權在沒有事先通知參賽者前修改「比賽詳情、條款及細則」任何條文。
公共圖書館諮詢委員會委員崔日雄表示,沒有參與過兩個文學獎相關的討論,不清楚「創作獎」取消文學評論組別的原因,而目前5個組別的範圍亦很闊,「(取消)可能睇受歡迎程度,或者想以文學創作為主……(康文署)總有佢嘅理由」。對於參賽表格加入國安條款,崔日雄認為是合理要求,因為活動須按照法例進行,不會影響文學界的參賽意欲,「係一個提醒,文學創作本質上唔會好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