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應自小為嬰孩開始塗防曬品來保護皮膚,因為有醫學研究指出,紫外線對皮膚的傷害極大部分在18歲前已經發生,而且是日積月累的。紫外線為皮膚帶來的傷害,最為人熟悉是急性紫外線侵害——曬傷,而慢性的紫外線侵害亦不能忽視。皮膚老化、色斑,甚至皮膚癌都會因為長時期受到紫外線傷害而形成。因此建議家長在兒童6個月大開始使用防曬產品保護皮膚。
防曬品一般可分為物理性和化學性兩大類。物理性的防曬品會在皮膚上形成一層屏障,把紫外線反射走,所以有機會在皮膚上呈白色,或質感較厚重黏身;化學性防曬品是藉化學成分來分解紫外線,質感就較薄身乾爽。有皮膚敏感病史和濕疹的兒童當然最好用物理性防曬,而其他兒童可以使用化學性防曬品。
為安全和減低敏感起見,家長在挑選防曬產品時,可先把防曬產品塗在兒童手背或面側作測試,如果對某些成分敏感,呈現紅疹痕癢,可即時洗走,一般不會帶來任何不良後果。若果發覺沒有過敏情況出現便可在身體較大範圍使用。
至於挑選何種質地的防曬產品,最重要是兒童歡喜,因為對防曬效能沒有太大影響。不過要留意如要挑選防曬噴霧,須小心教導兒童使用,因為使用不當有可能噴進眼睛,而刺激眼睛和引致發炎。最後,家長一定要注意,兒童塗防曬產品時,除了塗上面部之外,不要忘了頸背、耳朵邊緣這些細微位置,因為這些都是常見皮膚曬傷的地方。
作者為皮膚科專科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