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份的一條新聞,把我看得如心裏打翻調味瓶,五味雜陳。
以色列一名4歲男童在海法(Haifa)一間博物館不小心打碎了來自青銅時期的陶罐,專家指出,這件古文物至少有3,500多年的歷史,是《聖經》中大衛王和所羅門王時代,迦南地區用來儲存或運輸葡萄酒或橄欖油的典型器物。
博物館長對此回應,「這種事常發生,我們修好就放回去了」。館方堅信通過沒有距離隔閡觀察文物,才能體驗考古中特殊的魅力,儘管發生了文物被損壞的意外,還是將延續這一傳統。
確實,能夠近距離觀賞文物,甚至上手觸摸文物;那種與文物同呼吸,觸摸得到文物從誕生到現在悠悠歲月裏的滄桑,感受數千年前歷史的氣息。這樣的體驗難以言喻;比通過書籍和文字描述、隔著玻璃的觀察要深刻得多。
引用我的老師高蒙河教授關於考古學的十個字「發現、研究、保護、利用、傳承」,觸摸文物就是一種有效利用,以達到文化傳承的效果。不過甚麼文物可以觸摸,甚麼文物不能,這需要嚴謹的分辨。
文物作為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歷史與文化傳承的重要載體和實物見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寶貴資源。一件3,500年前的陶罐,能夠完整的保存到現代已經不容易;陶罐蘊含著那個時代的陶器生產信息,當時人類的生活形態,也是那地區農產品和商品貿易歷史的見證。卻不小心被人為打破了,而這完全是可以避免的風險,怎麼不讓人心痛?
傳承教育與文物保護有不同的訴求,如何平衡需要大家努力。個人意見是石質文物不容易破損,可以觸摸;陶片等已破碎的文物標本可以觸摸,其他的器物就應該盡量避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