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晚上在旺角爆發的「魚蛋革命」,除了深層次矛盾外,不禁教人思索香港的小販政策是否行之有效。
自開埠以來,小販一直是本土的特色,不少本地的街頭特色小食如魚蛋、碗仔翅、煎釀三寶等早在五十年代已經出現。當年打工仔收入不高,需要廉價食品「醫肚」,製作簡單快捷的街頭小食正好切合講求速度的香港人。街頭巷尾每款小食各有特色,陪伴不少港人成長、見證香港經濟起飛,至今依然教人食得津津有味,是本土文化的重要一部分。
流動熟食小販無可避免地帶來一些社會問題:監管不足,衛生環境欠佳、食物處理不潔導致市民中毒的事件,時有發生。港英政府於是在七十年代起停發小販牌照,到1996、1997年,當時的市政局通過收回流動小販牌的政策,直到現在亦未改變。回想起來,由於市政局有民意代表監察,市政局年代的一般事務隊處理小販問題比較人性化及温和。2000年,政府「殺局」後另立食環署,除失去了民意代表監察,「小販事務隊」的新考勤制度逼使前線人員變得進取,執法更形嚴苛。政府數字顯示,小販掃蕩行動由2013年的約11萬9千次,增至2015年超過12萬次,即平均每天掃蕩最少330次。截至2015年12月底,本港約有1594名無牌小販,而就無牌小販被定罪的檢控個案共有23473宗。
政府一面嚴厲執法、驅趕小販;一面安排合資格小販遷入公眾街市。然而,小販一旦「上樓」,首先要面對租金的問題;所接觸的人流同時減少、營業時間亦有限制,生意自然受到影響。港府在掃蕩小販的同時,亦一併將本土特色一掃而空:市民少了廉價的選擇,一些手藝被連鎖式食肆取而代之,小販和街坊鄰里之間的人情味亦漸漸消失。
由此可見,整個小販問題不單是衛生問題,更涉及其他社會議題,絕非如曾俊華司長所構思,在遊客區引入成本高昂的美食車便可妥善解決。港府可以參考台灣的做法,將小販集中於一部分地區,並將之包裝為一個觀光景點向旅客介紹本土文化;亦應考慮將新落成社區設施當中,人流較為暢旺的空間劃為墟市或熟食中心,並優先將空間以較低價錢出租予小商戶,既可集中各種選擇、為街坊帶來一個平民化的好去處,又可以方便管理,善用現有的執法人手,監管衛生環境,務求市民可以安心享用價廉物美的食品。
歸根究底,政府習慣了「家長式」管治,處事僵化不靈活。政府本身應該承擔公共空間的管理責任,提供低廉租金的鋪位讓草根階層、年輕人自由發揮;而並非一味將責任外判,任由私人公司追求盈利而忽略社會責任。港府經常口裡鼓勵創業,卻伸手索價60萬元「入場費」方可投得旅遊區美食車;口裡發展經濟,卻不假思索打壓最基層的市民、剝削他們的飲食選擇和就業機會。
回歸後,政權易轉,愈來愈多香港固有文化得不到應有重視,甚至「被消失」,這使香港人產生了身份迷失的恐懼。小販管理看似小問題,但當中反映出當權者的管治思維和對待人民的態度。香港不獨由建築構築而成,更多是其中活生生的人,活生生的文化。已經心盲的執政者,謙卑聆聽,放下鬥爭,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