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6月23日),運輸署主動會見傳媒,公布將於今日(6月26日)起,聯同公共交通營辦商(港鐵和巴士公司)組成巡查小隊,加強巡查、打擊違規使用「政府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二元乘車優惠」),打擊行動最少維持兩個月。巡查小隊在巡查過程中可要求乘客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八達通或樂悠咭等等,以核實該乘客是否符合資格。
特區政府之所以推行今次的打擊行動,主要是因為這個「二元乘車優惠」對特區政府造成沉重的開支負擔,猶如無底深淵,引起社會關注。2022年2月起,「二元乘車優惠」的合資格年齡下調至60歲起,2022-2023年度特區政府對公共交通營辦商的補貼高達30.8億,較前一個年度增加超過一倍,反映打擊違規濫用有實際需要。
特區政府今次的打擊行動夠決心夠力道嗎?看畢運輸署的記者會,我疑惑頓生。
運輸署副署長李萃珍在記者會上說,「今次的打擊行動會『視乎情況』提出檢控」、「會『視乎案情』交予警方跟進,調查『甚或』檢控」、「若有不合作乘客,查核時警方會提供適切協助」。我認為副署長的說法溫婉有餘,力度不足,反映特區政府沒有堅毅打擊的決心。甚麼叫「視乎情況」、「甚或檢控」?特區政府應該清楚明確地向公眾表示,對違規濫用「二元乘車優惠」零容忍,會將個案交由警方調查、作出檢控。此外,特區政府亦應定期交待相關檢控數字和案例,讓市民大眾了解違規濫用「二元乘車優惠」會有嚴重後果,引導公眾遵守法規,保障公共資源的合理運用。
過去運輸署抽查違規濫用「二元乘車優惠」的成效不彰。根據勞福局局長孫玉菡在5月11日的記者會上透露,2022年共錄得4,042宗懷疑濫用個案,當中僅有兩宗個案遭到檢控。特區政府宜總結經驗,是因為抽查時所得證據不足因此未能作出檢控?抑或有其他原來導致檢控率如此之低?此外,建議特區政府細化巡查行動,例如巡查小隊可以手機拍攝個案情況以作證據,在甚麼情況下要求涉事人士出示身份證及通訊地址用作檢控資料等等。
需知道違規濫用「二元乘車優惠」不單只是「兩蚊雞」那麼簡單,是涉及龐大的政府開支及市民的守法意識,若特區政府不加大力度予以打擊,長遠而言不單使庫房壓力大增,更會在社會形成「貪圖僥倖」、「可不守法」的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