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警正追捕劫匪,路人見義勇為,拔腳相助,將疑匪絆倒馬路上,但疑人旋即被經過的汽車撞斃,事後路人及司機雙雙接獲有機會被告誤殺的通知……
情景跟人肉路障事件九成相似吧?被撞毀的路障汽車兼受了傷的司機,甫開始已是警民合作典範兼大無辜,但第一時間作正面回應的,竟是不知如何站位的運房局,至於最埋身的警方,不單從沒一句正式慰問道歉,遑論再作禮貌致謝,更鐵板一塊向司機發出「擬檢控通知書」,連隨再搬出所謂「任何執法行動均為保障市民的生命和財產,示意車輛慢駛合乎規則」等冰冷回應,攞景抑或贈興?
莫問事件往後如何發酵,單是這種關公態度,已足令司機態度大變,touchwood講句,若他朝再發生類似事情,恐怕只會換來你有你要求、我有我走頭的回應,起碼拒絕跟警方合作之罪,斷不會大過被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傷亡吧?更何況自身隨時會有生命之危?見義勇為、警民合作?不要多事求自保,原來才是真諦!
我也是老牌司機,差不多每天都會揸車,種種情景、例如不小心的行人或路上司機的魯莽行為,已足可構成一宗宗的迷離劫,小則人車微損,大則車毀人亡兼背下罪大滔天的刑事責任,跟進入戰場沒多大分別。
光怪陸離的也不少,某次在單向雙行之路,正遇大塞車,左線緩緩向前,身處的右線則因前面有幾架車違泊而動彈不得,未幾警方趕到,由頭車開始掃場派告票,竟然也派到包括我的後幾架車上,當然引發連場口角之爭。
又一次泊在咪錶位食早餐,錶位過點了幾十秒,隨即衝出入錶,但登時已見一位警察大佬正抄告票,但同期則見大量汽車在旁雙重停泊,我竟是牛肉乾優先,怎不肝火大動?又想起多年前曾在某寬敞大路旁臨時違泊,警車在百幾呎前老遠已大嗌咪警告一揸走便當拒捕,慘過殺人放火。
曾見一個司機想泊一個被紙箱佔了的錶位,低聲問路旁看守人可否幫忙將就,對方只冷冷拿著一個小鐵槌說位已有人用,恰巧有位警察經過,大家你眼望我眼,不了了之……這跟晚上泊車大佬霸佔街錶做生意如出一轍,小司機只好敢怒不敢言,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