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自己的本份》
親愛的讀者:生命之意義:由一點點熱愛、真誠、關懷、奮鬥、堅毅、承擔、智慧、理想……串匯而成。
少年(1970-1972)
從小學三年級至初中一年級(1967-1971),我和三哥每星期六、日,都會在工廠裏當童工幫補家計,由於收入有限,在升初中二時(1971),我們也開始想辦法另闢新的資源;到初中二下學期(1972),我們找到另一個收入來源;替小孩子補習。當時的社會,那些有機會中學畢業的父母們都很緊張他們兒女讀書的表現,他們都很捨得花費在子女的學業上。當時我為一對一年級及幼稚園高班的兄弟(子儀和子健)補習,每星期一共補四堂,學費是每月八十元。我下午四時放學後,就步行約十分鐘到他們家裏,每次原本是補一小時,往往由於年少的弟弟常常「扭計」要讓他先看電視卡通片,每次都要補出二、三小時;我從過程中學曉了忍耐和善用時間;每當弟弟扭計時,我就拿出自己的功課出來做,讓他扭計完畢,我通常已經完成了我當天的功課了。
每當暑假到了,我們的補習工作也需要暫停,那時我們便全日到工廠做暑期工。在中二那年,我們一直從小學三年級就開始工作的那間「華生製衣廠」不再經營,老闆一家結束香港的業務而轉移到台灣發展,我們只好另找暑期工。
我和三哥各自找暑期工。我得到住在隔壁的一位朋友「亞照」介紹,和他一同到青山道一間製衣廠工作。兩個星期後的一個下午,我和亞照突然被召見,廠長(伍先生)說我們工作不用心、工作時偷懶,要把我們辭退,亞照當然沒怎麼樣,因為他家裏財政還可以,可是我當然不同,我在廠長面前哭着懇求他不要把我辭退,因為我很需要這份暑期工,它的工資可以幫助我開學之用,況且暑期只有六星期,我在這裏工作已兩星期,大部分的暑期工空缺已滿了。在我懇求的時候,剛巧有一位裁床師傅經過,問過原委後,他便替我說好話,因為他在平時工作時看見我工作是真的用心和認真的;於是,在他的保證下,廠長便不再堅持把我辭退了。
「在這件事上,我學懂了以後無論做甚麼事情,不論大與小,都要認真投入、努力工作、做好自己的本份,不管付出多少,身旁總是會有人看得見的。」(待續)
筆者從事國際金融銀行業務卅多年,現職大學客座副教授和國際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