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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6 06:00:00

管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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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治能力當然是未來特首不可或缺的條件。已宣布競逐下屆特首的四名參選人中三位都多年任職政務官和司局長,擁有豐富的行政經驗,他們對政策的分析、制定及執行能力可說是毋庸置疑。

如何衡量領袖的才能,是千百年來爭論不休的話題。以歷史影響而言,秦始皇堪稱非常「有為」,卻公認為暴君,這才有後來漢初的「無為而治」;明朝「嘉靖中興」以後長年「無為」,又為何終被評為昏君?有為可以是英明,也可以是暴君;無為可以是寬仁,也可以是昏庸,其實只由一個條件決定:能否建立良好管治。

無為並不等於放任不理,有為也絕不等於事事干預。何時放手無為,何時積極有為,是對領袖智慧的主要考驗。良好管治的巧妙之處,也像道家的太極圖,陰陽兩極之中同時包含對立的元素,才能達到平衡。正如醫生用藥可以救人,也可以殺人,有時甚至能無藥而愈,所謂神醫,往往在於能把握藥物與人體自愈之間的平衡。

香港人一向信任公平制度和程序公義,領袖如果一意孤行,強推毫無共識的政策,不惜撕裂社會,必令體制陷入「禮崩樂壞」的哀景。相反,過分依賴制度和程序,累致效率低下,甚至寸步難行,各種迫切問題只會繼續囤積。真正的領袖必須把握這兩極的平衡,才能帶動社會整體發展和進步。

簡單而言,好領袖的有為應在大局,其無為則在於細節——事事干預肯定令人煩厭,處處置身事外又何來管治可言?德國大政治家俾斯麥(Otto von Bismarck)曾經形容,領袖的角色有如船長,必須認清大方向,確保順利航行,避開險灘和風浪。同時,船長應給予水手最大空間,好讓他們各自發揮所長,但一旦出了事,卻應是留守至最後的一人。

不過,即使下屆特首完全符合王光亞主任提出的四項要求,也未必能保證施政順𣈱和良好管治,因為世事是隨機變化和不可預知的,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無論心中的鴻圖多麼完美,落實之際總需要一點運氣。下屆特首誰屬3月26日應自有分曉,但願新領袖能凝聚人心,重建良好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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