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陽節(10月14日)凌晨,台灣高雄一幢有四十年樓齡的「城中城」大樓,發生了嚴重火災,造成至少四十六人死亡,四十多人受傷。和香港很多舊式樓宇一樣,這幢「城中城」是商住混合大樓,但是地庫兩層並未使用,地上一樓至五樓廢棄,樓上七樓至十一樓則是住宅單位。根據報道,「城中城」並沒有管理委員會,很多設施日久失修,本已被稱為「鬼樓」,存在安全隱患,包括存有易燃物料、底層有玻璃幕牆引致高溫效應、雜物阻塞逃生通道、有防火門遭拆除。火災從一樓起火後,引發煙通效應,從樓梯一直燒上去。
高雄這場火災悲劇,讓我想起當年震驚全港、造成四十一人死亡八十人受傷的佐敦道嘉利大廈五級大火(1996年)。和「城中城」大樓一樣,嘉利大廈也是舊式商住混合樓宇,火災發生時,大廈正進行電梯更換工程,各層電梯門已拆走,電梯槽內搭有竹棚,電梯槽底有雜物,火舌撻著便隨著電梯槽向上蔓延,造成煙囪效應,火勢直捲全幢大廈。嘉利大火後,政府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及《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亦做了很多工作來提高建築物的消防安全標準。
不過,很多舊式樓宇仍未達標,一來是很多舊樓沒有業主立案法團,二來是舊樓沒有安裝自動灑水或喉轆水缸系統。需知道樓宇若要增設這些系統,便得在天台裝置大水箱,但這樣便會加重樓宇頂部的負重,舊式樓宇難以負荷。由於水壓關係,一般自來水的水壓都不可以高過六層樓,因此,若火災在六樓以上發生,但是沒有自動灑水或喉轆系統的話,火勢便容易蔓延。
此外,劏房密集也是香港的火災隱患,必須正視。根據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發表的報告,有約十萬間劏房隱於樓齡十五年以上的樓宇中,涉及約二十二萬人,當中很多樓宇並沒有業主立案法團。業主把一個單住劏成幾個細房間分租出去,大大賺了租金,但是防火設施幾乎是零,一旦發生火災,情況不堪設想。不幸地,近年已發生了十多宗劏房大火,喪失了十多人的生命,反映在防火方面,香港仍有待加強。
回說嘉利大火後,特區政府已在1998年,在全港十八區成立地區防火委員會,以「推動、宣傳防火意識和教育區內居民防火安全的重要性」(民政事務總署網頁)。人命猶關,各區的防火委員會實在應該大力加強相關的防火工作,以保障市民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