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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1 04:30:00
日報

「發展經濟」是永恆的目標還是社會發展的永恆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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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個國家,一個社會,所謂「善政或善治」,首先當然是令人人獲得溫飽,家家得保平安,能夠有效應對各種現實的問題。而所謂「發展」,所謂「進步」,則包括了在生活水平上的提升,也包括了在超越溫飽、安全這是現實生計之上的社群價值;也包含了更高層次的生活理想與更形而上的人生目標。在制度上調和人群與族群之間的矛盾與衝突,制約人性中的自私,實現人群間的和諧,讓人人有機會在不虞匱乏,也不虞受到威嚇的情況下追求合理的生活平衡,最終達致經濟上的共同富裕,也達致社會的平等、政治上的文明、體制上的合理,讓人人有機會追求個人的理想及體現個人的自由意志,才是經國濟民,社會發展及文明進步的目標。

過去30年,由主權移交前講到現在,官員不斷強調說要「改善民生,搞好經濟」。沒有理由對這點提出懷疑,但這只是政府作為公權力的代理的最基本任務,而不是終極目標,也不是唯一目標。

在經濟發展早期,追求「有飯吃」或「有廁所可上」這些涉及基本生存狀態的目標可能凌駕了其他,但當社會的經濟水平已經整體性提升,分配及制度性的公平便可能會變得更重要。進一步而言,其他更高層次的目標與平衡也會越來越得到重視。當經濟發展已經達到某個水平,人有條件作出「發展」與「進步」的選擇時,卻反過來以「溫飽」,甚至「有飯可吃,有廁所可以上」作為否定其他目標的理據,就顯然有點難以自圓其說了。

幾十年來反覆說「首要任務是改善民生,搞好經濟」,這種說法無異於是要否定制度的進一步完善,繼續任由經濟發展早期的原始法則及森林定律來支配人群社會的經濟關係與互動。如此否定對於制度理性及完善的追求,就流於是以現實上已經不存在的障礙,作為否定其他可能性的歪理了。這種說法,可能就連自由經濟理論的宗師阿當史密斯(Adam Smith)也不能同意。  周三、五刊登

「發展經濟」是永恆的目標還是社會發展的永恆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