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生今日想寫「買錯胸圍戴錯bra」的擬上市公司心心芭迪貝伊集團(BodiBra) (8297)。大家可能只是記得它近日因為確保監管機構就符合創業板上市規則11.23「尋求上市的證券,必須有一個公開的市場」的查詢,所以暫緩上市計劃,但其實仍有很多值得著墨的地方。
該公司早年叫做「心心胸圍」,由於行業有30年經驗的黃冰華及其前夫馬華邦在2003年創立,不久開始擴張零售網絡,在2005年更開設工廠生產胸圍,成為一家有十多家分店的連鎖集團,「買錯胸圍戴錯bra」口號更盛極一時。後來為貼合品牌形象,改名為「Bodibra」。
香港租金及人力成本高,經營欠佳下,黃冰華在2011年以象徵式價格90元把90%股權出讓予沒有行業經營經驗的陳麟書及姚冠邦,黃冰華出售股權後僅為員工,在2015年初退出公司並申請破產,不久陳麟書及姚冠邦以約55.8萬元購餘下10%股權。
在陳麟書及姚冠邦完全收購不足2年間,公司由一家估值約558萬元的公司,成為一家年盈利860萬元,如果上市成功的話,價值最高達2.88億元的公司,可以謂是一個奇蹟,究竟背後有甚麼功臣呢,我們不如看看。根據資料,該公司由力高企業融資作為保薦人。據招股書的管理層一節所述,當中有一名非執行董事自上市期間曾擔任新煮意控股(8179,前稱喜尚控股)的財務總監及公司秘書。至於根據行內人告知,力高的某位負責人之前曾擔任華富嘉洛的負責人員。
根據證監會的公開資料,華富嘉洛在擬備喜尚控股招股書時,指出「喜尚的董事概無於往績紀錄期間在其五大供應商中的其中四家擁有任何權益」,但是其中一家供應商由喜尚的主席及行政總裁持有。另外,招股書亦錯誤地指出,各主要供應商並無終止向上市公司供貨,但實際上,其中一家供應商已終止供貨,使證監會認為華富嘉洛未能在擬備喜尚的招股章程時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行事,違反證監會的《操守準則》及《企業融資顧問操守準則》,故判罰華富嘉洛80萬元。所以,今次被罰延緩掛牌,其實可能只是上次判罰的延續。
由此,大家看到這家公司背後的故事,可以覺得是一個創辦人的悲傷故事,也可以是一些財務投資者的啤殼發達故事,也可以是財技人不斷倒模但暫時未成事的故事,也可以是一個證監會好像殺一儆百的故事。究竟最後是否能大團圓結局,就看監管當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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