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我在本欄指出,「一地兩檢」並非中央政府的硬任務,通過最好,不通過也沒大不了,但日前,同一位比我熟悉國情得多的仁兄討論此事,他的高見則是:「本來一地兩檢的確不是硬任務,可是,現時抗拒得如此激烈,中央就偏偏要非過不可,總之,你愈是反抗,中央愈要硬來,這就是基本國策。」
以前本欄也寫過廿三條立法,其實只要把現時的法例重新整理,已足以把反政府者治理得服服貼貼,甚麼暴動、煽動他人犯罪、不誠實使用電腦……佔領中環、旺角騷亂,以至於宣誓事件,大量反對分子已墮進了法網,又何須廿三條呢?如果不夠,還可以再玩人大釋法,總之是欲加之罪,何患無法?
在2003年「七一大遊行」之後,董建華政府在7月5日修改後的草案,並不比港英政府留下來的法例更加嚴苛,因此我估計,這一屆政府也不會就廿三條立法。
但仁兄並不同意我的看法:「我同意你的前提,現時的法例已足以對付反對派。但是,廿三條立法攸關的是中央政府的權威,以及《基本法》在體制上的完全落實,所以,我可以斷定,在林鄭月娥這一任政府之內,廿三條必然會立法。」
商量之下,我們兩人均同意,如果廿三條立法,其內容必定比7月5日的更加嚴苛,皆因這也是中央政府的權威:2003年推倒了廿三條,現在來一套更寬鬆的,那麼,中央政府豈非好無面?從管治的角度看,這一旦成為先例,以後大家豈不是要常常利用群眾活動來推翻中央的意志,豈不糟糕?
在這種思維之下,政改被否決了,在以後,直至2047年,必然也不會重啟政改,除非港人重新接受「八三一決定」吧。
總括而言,中央現時對待香港的策略,是「如果你想要,就要袋住先,哪怕是狗屎,寧願袋了之後,再去索取香精,去溝淡這塊狗屎。如果拒絕袋住先,下一次得到的,只會是一堆更臭的爛屎。」
我既不是藍絲帶,也不是黃絲帶,而是視金錢為至上的金絲帶,沒有既定立場,說的是政治現實,就是這麼的殘酷和令人不快,因為,二十年來的鬥爭已令中央領悟到,對香港,壓力愈大,反抗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