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留意醫療新聞,會聽過香港引入兩種藥物,可有效改善一向被視為不治之症的「脊髓性肌肉萎縮症」,希望透過藥物改善病人的肌肉力量、體能、活動、進食和呼吸的情況。病童的家人多數會回憶病童在嬰幼兒的時期,已經發現發展初期出現一些問題,例如坐得不穩、及後又發覺不懂轉身、頸部又不夠肌肉力量等不正常肌肉力量的病徵。因此,不少父母便開始擔心。另一方面,有些父母只要孩子的表現不能夠達到書本或網上所提供所謂「正常」的生長發展里程碑的話,便會認定孩子發展有問題,繼而引發一連串的擔憂,甚至著手盡早要「訓練」孩子各方面的肌肉活動,但事實又是否如此呢?
首先,我們要知道每個人的發展里程碑是有所不同的,因此在合理的範圍內出現差異也是正常的。當有些孩子的發展步伐好像是落後他人的話,我們並不是一開始便要求針對如何「訓練」他們變回「正常」。對於大部分人而言,發展只是一種自我完善的過程,所以不用第三者去插手干涉。對於發展遲緩的人士而言,訓練可以協助快一點學習。至於是否可以「吸收」到則見仁見智。如果將這種訓練用於正常的孩子身上,並不會有特別的好處,也不會令到孩子發展比其他同年齡的孩子快。
故此,較合理的做法是,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密切觀察孩子的生長和發展,並在定期醫學發展評估的會面下,告訴醫護人員觀察到的東西,以確認孩子在發展里程碑上有沒有出現問題。若一切在合理範圍之內,家長持續觀察便可以,毋須多加「訓練」。
作者為兒科專科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