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近日受新冠肺炎第五波襲擊。政府建議免疫力不足者可早至第二針後一個月接受第三針,但其實不是所有風濕病患者都需要提早接受注射。
mRNA疫苗的保護力隨時間下降,中和抗體在半年後消失,而保護不受Omicron有病徵感染只維持2至3個月。然而,這並不代表疫苗完全無效,因為還有一種不能用抗體度數量度的細胞性免疫系統,仍然對新冠病毒有記憶,相信這是降低入院率和死亡率的主要原因。
免疫力下降者疫苗產生抗體水平較低並較快消失。接種疫苗後仍受感染較一般人多一倍,因此建議風濕病患者接受加強劑。
免疫抑制劑愈強,疫苗反應愈弱。一般風濕病藥物並不屬於最強的免疫抑制劑。根據澳洲當局的建議,服用以下藥物人士可在第二針後的2至6個月接受第三針接種:1.MMF、氨甲蝶呤劑量大於每周20mg、硫唑嘌呤劑量大於每日150mg等,但不包括羥氯喹和柳氮磺胺吡啶;2.生物製劑,包括Rituximab等,但不包括抗TNF和抗IL17等;3.類固醇Prednisolone劑量大於每日20mg。其他風濕病患者則與一般市民一樣,可在第二針的6個月後接種加強劑。
為加強疫苗效果,如病情穩定,可考慮疫苗注射後兩星期暫停某些免疫藥,例如氨甲蝶呤、MMF和口服標靶藥等。至於退燒藥和消炎藥應在注射前24小時停止使用。
風濕病患者應接受第三針新冠疫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