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大動盪,閒來掃看台慶劇解悶,方覺劇本的財資常識仍是過去般的天真嬌!
反而是另一個以靈魂交換為主橋的喜劇有些驚喜,演員發揮輕鬆到位,內容天馬行空,對白也夠抵死,起碼有落心機,相對而言,更為群星拱照的台慶劇則更形失色了。
不講劇目來去都是前兩季的恩怨情仇花式,結局也基本可以估到九成,最攞膽者則是對財經及股市常識的天真爛漫,只要稍稍熟行及做些少資料搜集,當知錯漏百出。話說上市大財團因進軍內地失利,資不抵巨債,瀕臨清盤倒閉,而奶茶王則要報恩而毅然將旗下生意注入解窘,但模式則是在一夜間先買來一隻殼股、將自己奶茶王連地產經紀業借殼上市,然後再由這隻殼股跟大財團合併,以憑資產加信心將大財團拉回上岸云云……
首先是買一隻殼並不代表便可立刻借殼上市,實際運作最多只可即時買到一隻殼,若要借殼上市,都需涉及大注資及大發新股,遑論大都是一、兩年後才可分段而行,就算是一開波入紙申請,也需起碼三幾個月、過多重關卡方可有機成事,試問怎可一蹴而就?
其次是先借殼上市、然後再跟上市大財團合併,完全是除褲放屁、多此一舉,最佳方法只需以白武士模式注資併購便行,意即由上市大財團向奶茶王大發賤價新股注入生意便可,當然大財團本身控股架構也會大變天,最終必定淪為地位低微的小股東。來到這裡,劇本又再加入另一更荒謬的內容,所謂引入雙方均可行使在3年內的分手機制,若這項條件明擺上檯,監管當局怎會放行?
若是批了,小股東投資在一家兩大核心資產持有人均可有權退出的股份上,涉及的不明朗及風險何其巨大?又若只是秘密協議,更可能罪犯詐騙及有心作重大隱瞞,怎可還形容為驚世絕橋?
過去大台劇都曾因股盲而被訕笑,例如可以在一夜間召開股東大會將某股東或董事高層擯出局,又或因股權被狙擊而會弄至家破人亡的大笑話,到今時今日搞一個台慶大劇,幕後上下仍是如此粗疏,怎不令人搖首慨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