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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7 06:00:00

巨石不翼而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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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發生在我身上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也是我入行十多年來首次遇見,令人感到非常失望和不能容忍。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去年十月,我放了幾份翡翠原石在一個公司的玉石投標場裡拍賣,其中有一份重達260公斤的石頭丟失了。260公斤的石頭丟了!這可是相當於四個成年人的重量。以前也偶有聽聞過標場丟失石頭的事情,但都是小重量,幾百克到幾公斤大小。兩百多公斤的石頭就這樣憑空消失,著實令人費解。我第一感覺就是這裡面定有蹊蹺。


在我們業內,進行內投標時,一般情況下會先標註一個底價。結果不外乎兩個:要麼中標,要麼流拍。但有一點可以明確,底價絕不會高於賣出價。由於我跟這家公司是多年的合作關係,所以一直都比較信任。這次亦然,我把石頭放進去,只管靜待結果。奇怪的是直到今年4月份依然杳無音信,於是打電話去公司問詢,結果是這塊260公斤的原石已經不在名單之列。公司告訴我會跟進這個事情。於是我又等了兩個月,依然沒有消息。我再次問詢,對方給出的答覆是:不好意思,這塊石頭下落不明,公司無從查起,只能以不高於標註底價的標準賠償給我。行內人都知道,底價不是賣價,更不可以作為賠償標準。結果對方又說石頭放了很長一段時間沒有標出去,按這個標準賠償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


我告訴他們,石頭丟失誰也不想,但如果是這樣賠償標準,不要說石頭本身價值多少,就連運費都有點勉強。


經過幾天的激烈爭辯,對方依然態度強硬,不肯退讓一步,並且這樣爭論下去已經沒 有意義。由於一直未有合理的解決辦法,現在只好交由玉器協會處理,希望有一個 公平公正、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最後我想說的是,作為一個從業多年的專業公司,出現這樣的烏龍事件,實屬不該。排除我們不想看到的暗箱操作的可能性之外,公司是否應該認真檢討下自己的管理機制和內部運作流程,讓這樣低級的錯誤今後不要發生,還原本就魚龍混雜的市場一個清新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