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2025-03-10 16:10:49

爆料娛樂新聞最易惹官非

分享:
爆料娛樂新聞最易惹官非

爆料娛樂新聞最易惹官非。(資料圖片)

歷來收律師信最多和是是非非最頻密的,就是在娛樂版發生。因為很多娛樂版記者,並非科班出身的新聞系學生,對新聞真實性的拿捏並不準確。當然我不能一言以概之,很多有經驗的娛樂版記者和編輯都有他們獨特的眼光和判斷,但真的為數不多,最後把關的總編輯有時也會瞌眼瞓看漏了,有時也是消息來源的娛樂記者言之鑿鑿就相信了,當然在出街前內容也會稍為潤飾避重就輕的,但可讀性就大打折扣了,所以在取捨之間就會產生法律上的漏洞,被人控告誹謗。

adblk6

由於涉及名人明星,他們是知名人士身價斐然,所以一旦敗訴賠償金可能是天價。

記得有一次一個案例,死因竟是出在同集團的報紙資料室裏面。事件涉及香港一名知名女歌手莫文蔚,在娛樂版報導莫文蔚的一宗新聞時,在其家庭背景上加添了幾句文字,內容說莫文蔚的哥哥,就是當時香港四大黑幫之一的坐館老東就,他真名叫莫世就。

文章出街後不久律師信就來了,信中指出莫文慧並沒有一個兄長叫莫世就的,而且文中的莫世是一名黑邦老大,將莫文蔚與他牽連在一起是負面的,所以要採取法律行動。

的確是,莫文蔚是知名歌手,也牽涉到一些廣告的收益和代言人等等,文章影射到他家庭有黑幫的親哥哥,所以可能影響到她的收益。

當年記者寫篇文章的時候,並非是負面新聞,只是一篇對莫文蔚的現況的正面報導而已,但加插他身世的這一段文字是從何而來的呢?事後追查,原來E週刊的記者是從同集團報紙的資料室內找出來的,之前該報紙亦曾報導過,並將這段報紙的文章存檔了,資料室只負責存檔,並沒有對這段新聞真偽作出覈核的權力和資格,就這樣放了一個不知什麼時候會爆炸的炸彈在裏面。

adblk7

當然律師信來後,集團的週刊和報紙產生了極大的矛盾並引起了追究責任的問題,週刊指來源是來自報章的資料室,而該段報導也是報紙的記者採訪得來的,所以深信並作出轉載,如此卻捅破了一個大洞招來了法律行動。

內部問題當然衹能內部去解決,但主要的還是要面對這封外來的律師信。在詢問過法律意見後,律師提出的意見是割地賠款,和當事人作出和解,因為敗訴的機會極高,而法庭最終判決的賠償金一定不會少。

基本上在這樣的情況下,週刊高層作出了如下的動作,這也是一般媒體面對訴訟前的程序,先和事主接觸摸底其最終意願,週刊透過律師和事主解釋了並非惡語誹謗,衹是從一些未經覈實的資料中,抽取了元素導致這宗不實報道,周刋願意公開道歉,當然道歉也有不同的方式,在明顯的版位用細小的位置道歉,還是在全港各大報章作大篇幅道歉,這都是大家討價還價的。而週刊亦會對事主作出大篇幅的報導為其宣傳。

adblk8

最後事主沒有訴諸於法庭,但週刊亦要賠款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