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自己來說微不足道的事,對他人來說可是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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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意義:由一點點熱愛、真誠、關懷、奮鬥、堅毅、承擔、智慧、理想……串匯而成。
少年 (1977-1981)
在大學的四年(1977-1981)生活中,由於我非常好動及精力充沛,除讀書及補習教書之外,亦參與多項活動,生活多姿多彩。一年級時,我獲選為工商管理學系的系會幹事及學生會小組幹事,又入選了浸會學院的足球及田徑校隊,參加以上的各項活動,都對往後的人生有極大幫助。在這四年期間,下述的三件事都是對我後來在職場上有著較深的影響:
(一) 替中小學生補習令我可以接觸到比自己年紀顯著小的同學,學會耐性地與少年人相處;當時每月上門幫四組中小學生補習,每周三次,每次一至個半小時,合共每月賺取$1000,當中會拿$800 元給媽媽作為每月家用;而我的收入除了補習外,還有獎、助學金,每年能考獲大概一萬元,這些錢會用來買書、學費(當時一年的學費是$2800) 和交通生活費用。
(二) 作為系會及學生會幹事,能讓我與不同學系和不同性格的同學相處,這大大增強我的溝通技巧;况且,要在多項活動、補習教書和讀書中取得平衡,使我學會了怎樣才能更有效率地分配時間。
(三)在浸會的第一年,剛開學時還未獲得獎、助學金,當時家裏窮困要緊,連交第一期學費的錢也沒有,幸得我暑期工的老闆(Mrs. Margaret Wong)借錢給我先交學費 (她的醫生丈夫非常富有,當時已經擁有尖沙咀山林道整幢商業大廈)。在開學後的第一個月,我拿到獎學金,便立即跑上她的寫字樓還錢給她。當我見到她的時候,她說雖然那些錢對她來說根本不算甚麼,但她欣賞我遵守承諾。
從這件事,令我明白有時做人未必一定幸福,幸福也不是必然!當時我就感受到自己很幸福,因為那1,400 元(當時我的暑期工工資每月只是500 元),對她來說只是一樁小事,但對我來說,卻足已影響我的一生。相對有些人即如小事也未必替他人解困,Mrs. Wong 的熱心助人更深深地鑲嵌在我的心窩,從此,我學會了對自己來說微不足道的事,對他人來說可是大事了,所以,對於那些需要幫助的人,我都會盡能力去幫助。(待續)
筆者從事國際金融銀行業務卅多年,現職大學客座副教授和國際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