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打工仔精於練精學懶之術。其實,這是平步青雲的障礙。老闆的眼睛是雪亮的,知道員工偷懶,不過沒有直斥其非。但在年終作績效評估時,必會對練精學懶的員工扣分。與其去鑽研練精學懶之術,倒不如把心機和時間放在工作上。有些人會覺得遲到早退15分鐘,是「有賺」;早十分鐘上班,遲十分鐘下班,則「蝕」了給公司。這種心態絕不可取。如果打工仔能每天早十分鐘上班,久而久之,定能在上司心中建立一個良好形象,有助升職加薪。
筆者初出茅廬時,家住元朗卻在上環上班。由於路途遙遠,交通情況難以預料,每天都早20分鐘回到公司。
作者被譽為「職場大師」,現任及曾任本港三所大學的校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