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英國為脫歐進行公投,結果支持脫歐的一派以些微的多數勝出,原因是英國基層民眾不願看到有太多歐盟成員國的國民任意來英國生活,享受接近英國國民一樣的待遇。因此,在某種意義上來說,公投之所以由脫歐派勝出,是排外情緒在作祟。
英國政府當然知道國內的排外情緒,否則就不會推出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了。BNO的功用就是要區別英國本土的國民與海外殖民地公民在待遇上的差別。前者可以享受英國國民的一切權利;後者則徒有「國民」虛名,所持有的BNO護照只是一種旅行證件,無權選擇在英國生活。連去英國讀書都得事先申請簽證。
所以當英國政府後來宣布,容許持BNO港人幾乎無條件移居英國五年,然後申請入籍,再住一年就可成為國民時,很多人都感到有點詫異。大家不難明白,這並非英國人突然轉性,不再排外了;而是為了在政治上要特區政府難看。英國希望透過這種寬鬆的移民政策,吸引大量香港人棄港移英,以證明特區政府在處理社會暴亂的政策上失誤。
這當然是純政治上的考慮,先把本土國民的利益放在一邊,留待將來再處理。然而,近年移居英國的人愈來愈多,去年就達到破紀錄的74萬5千人,逼使首相辛偉誠不得不推出有史以來最嚴厲的移民政策。
雖然,英國政府在宣布新移民政策時,並沒有片言隻語提及香港;但這只能表示,香港人依然可以用BNO獲取在英國居住與生活的權利,卻不代表港人申請入籍時,可以不用符合當其時的移民條件。這些條件將會如何,視乎當時英國的政經情況與民間情緒,這一刻誰也說不準。
現在香港人用BNO移居英國接近無條件。既不用會說英語,亦不用有特殊技能或承諾作一定的投資,還可以帶同家人一起移英,真是十分方便。
不過,這並不代表移居港人住滿5+1年後就符合入籍的所有條件。屆時,起碼都要宣誓效忠英國吧,如果屆時英國經濟不佳,不排除會要求申請入籍者有一定能力為英國經濟作貢獻。要麼有一定的交稅能力,要麼願意做一些英國人不願意做的行業。這些要求是鬆是緊,還得視乎民情與哪個政黨執政。
有已移居英國的朋友對我說,當局既然已容許他們在英國生活,不可能之後又說他們不符合入籍條件,難道要逼他們離開英國。我說,第一時間就要他們離開的機會不高;但若果真的不符合入籍資格,他們就只有居留權,卻沒有公民權,以致不但沒有投票權,連很多福利也可能享受不到,被逼要用者自付。在這種情況下,就可能會有部分移英港人重新考慮回香港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