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真正文明的社會,會尊重動物的自身權益,而在追求文明中的社會,會努力做好「動物管理」。前者是尊重動物為獨立生命的個體,後者則是在防止動物破壞社會安寧的同時,嘗試賦予動物福利。地球上沒有太多城市能夠做到前者的文明程度,大部分都只屬於後者,以人類利益先行的前提下推廣動物福利,香港是其一。
但可惜,我們連「動物管理」的工作也做得未如人意,所謂動物福利也不過是聊備一格,「講多過做」!上星期我提及到《狂犬病規例》(第421A章)為有效規管狗隻飼養人的基礎法例。但審計署及香港申訴專員公署都多次分別指出,漁護署在巡查並監管狗主領取狗牌的工作上未如理想,不負責任的狗主在傷害動物後可以逃過了法律責任,縱容了很多主人「玩完即棄」。 但求圖利的不法商人出售來歷不明健康欠佳的動物。寵物店充斥假針紙。動物管理科曾推行一項家訪試驗計劃,敦促畜養人為有效期已屆滿的狗隻牌照續牌。一間動物管理中心在8個月內進行了105次家訪,竟然只能成功為三個狗隻牌照續牌。
如今署方痛定思痛,高調打擊「無牌養狗」,我表示萬二分支持!根據政府公告內容,措施所提及的對象是「狗隻畜養人」,及其「所飼養的狗隻」。我希望今次行動不會禍及無辜。我和所有愛護動物的市民一樣,同時關懷社區上沒畜養人的社區動物,牠們和家中的寵物同時享有生存的權利,亦可以和人類在社區和平共存。如果署方在行動時不騷擾在社區生活的狗隻,在嚴厲執法及保持和諧中取得平衡,是一個文明社會裡所有市民所樂見。
動物維權人士,不是獸醫,卻管理著全港最繁忙的動物醫院,每日見證著充滿喜怒哀樂的動物故事,半生緣繫動物,來生最想做一隻每天都睡二十小時的家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