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執法嚴明嘅Jing Cha,擒日真係「做嘢」,放毒蛇咬咗五個司機,順道又去埋Uber辦公室拉人兼封艇,誓要高姿態取締呢個冒起得非常快嘅新興服務。「做嘢」之後網上負評不絕,馬暈唔少中產Friend更加係fb鬧爆Jing Cha,話好多的士佬衰到無人有 (拒載、揀客、濫收車資)又唔拉,係要搞到一班有心去提供優質服務嘅新公司無得撈。
小弟無用過Uber,但以一名普通人嘅目光去睇,都明白佢哋係好Hit中發達社會市場嘅一門新生意。發達社會中產數量多,佢地對於生活質素有要求,但係又未有錢到可以請個司機隨傳隨到,繁忙時間截的士唔容易,最重要係一班中產都可能嫌的士佬Cheap,用Uber Call架高檔轎車,送完你拍拍屁股就可以行得,又點可能唔Hit中呢個市場?
不過法例就係法例,法例唔容許無牌白牌車喺路面接客,無論你點樣走法律罅,包括事先用信用卡喺網上過數畀車資,依家都係畀到執法部門有個位去入,無得好講,但問題係政府有無諗過現時嘅的士服務又的確係過時呢?
唔知大家有無諗過,的士服務過去幾十年其實都係無乜變過,遞手截的士、上車、到達目的地、畀錢走人,幾十年如一日,我地連用八達通或者信用卡畀錢都唔得,稱得上係零演進;但我地嘅社會已經走前咗唔知幾多步,Uber嘅出現就正正係社會進步嘅體現,而我地嘅政府、法律就停滯咗咁多年。站在政府立場你可以話人地唔守法,但從更多人眼中,係政府永遠滯後,行得唔夠前。
偉大嘅領導梁振英早幾日先至話,政府要適度有為,發展經濟必須放棄過時嘅「積極不干預」思維。但單從今次事件,又再一次係積極不干預現有制度嘅行為,你話我知你有為,為咗去邊呀老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