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未用過Uber的叫車服務,但經常使用Uber Eat。有沒有發覺,若要通過程式支付小費給派送員,從前是派送完畢才支付。其實這很合理,用家可按服務表現付小費。不過,現已改為下單時一併支付,此舉可避免用家忘記或延續支付,不知會否令派送員的小費收入增加?
說到Uber,他們終申請在美國上市。按招股書顯示,去年轉虧為盈錄得9.97億(美元,下同)盈利。一個有趣發現,與其他在港上市的新經濟股如小米集團(1810)一樣,Uber同樣發行可贖回可轉換優先股。相信大家不會忘記,由於這些優先股需按公允值入帳,加上其後上市時招股價大幅高於當初優先股發行時的估值,所以小米在2017年出現542.72億元人民幣公允值虧損,引致該年業績錄得438.89億元人民幣巨額虧損。
不過,Uber卻沒有像小米般出現公允值虧損。莫非其上市估值低於優先股發行時的估值?非也!因美國會計準則對這類優先股的處理方法有別。按香港會計準則,這類優先股被視為「負債」,其公允值變動需要計入盈利。反觀美國會計準則,這類優先股被視為「夾層資本(Mezzanine Equity)」,即介乎權益和借貸之間的一種融資渠道。其會計處理方法與權益類似,並且計入「股本權益」。故這些優先股不需按公允值入帳,自然也不會出現公平值變動影響盈利的問題。
值得留意,雖然Uber去年錄得盈利,但一大部分來自非經常收益,包括於中國、俄羅斯和南亞等地進行資產剝離所得,以及未兌換投資收益等。若撇除這些非經常性和非現金項目,經調整EBITDA將出現18.47億元虧損,按年收窄30.1%。數字變動反映Uber核心業務仍虧損。其實去年表現已大為好轉,收入升42.1%至112.7億元,總成本和開支(未計利息開支)增19.1%至143.03億元。埋單計數雖然出現30.33億元經營虧損,但經營利潤率改善了24.5個百分點,至負26.9%。換句話說,Uber每賺取100元收入,2017年須倒貼51.4元,2018年減至26.9元。
業務仍然虧蝕,問題在於入不敷支。在總成本和開支當中,對收入佔比最高是銷售成本有50%。這些成本包括保險、信用卡手續費、數據中心開支、流動設備服務費用、退費和信用卡損失、司機獎勵,以及Uber貨運的相關成本等。其餘依次是市場營銷有28%、行政開支有18%、研發有13%、營運和支援有13%,折舊則有4%。經營環境競爭激烈,對手動輒打減價戰搶生意。Uber要做到收支平衡甚至出現盈利,看來在成本和開支上須多下工夫才成。何時能達到?個人認為短期內實現的機會不高,你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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