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應莫乃光與楊岳橋邀請,參加了這兩位立法會議員合辦的《香港要Update:共享經濟》研討會。差不多3年前起開始寫共享經濟,我是全港第一個以合約角度分析共享經濟如何減低租值消散的人。部分文章被翻譯成英文後,美國南卡州州政府曾邀請我向當地官員解釋共享經濟。等了又等,國家終於有任務俾我了。原來兩位議員請來創科局副局長鍾偉強(唔係真係見過Steve Jobs嗰個)出席研討會,難道香港政府真係準備要update?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過去幾年經濟學界已不停update我們對共享經濟的認識。閒話休提,我在研討會中一口氣介紹了7篇關於共享乘車的學術研究,並把這些最updated的研究發現總結為「共享乘車的兩減一加」。兩減,是減少醉駕和減輕塞車,都在我的專欄文章介紹過;至於一加,是增加消費者盈餘(consumer surplus),需要詳細解釋一下。
消費者盈餘者,着數也。一年前左右,曾國平在本欄問過Uber有幾抵搭?他的答案是每花1美元搭Uber的消費者,平均有1.6美元着數,加起來全美一年共享的着數便是68億美元!有冇咁大嘅着數隨街叫?以大數據估算大着數,曾國平提到背後有Freakonomics的李維特加持,曾國平未有提及的,是參與分析的還有另外兩位來自Uber的研究員。即使不因人廢言,研究背後的確有部分假設是值得商榷的。研究要Update,於是我亦引用了同事兼師弟兼同鄉林仲生的最新研究。林仲生師承李維特的死對頭赫曼(Jim Heckman,2000年諾貝爾獎得主),他是我見過(我真係見過)唯一懂得處理大數據的本土經濟學者。
沒有Uber研究員的參與,好處是研究較為中立,壞處是無法取得獨家的內部大數據。林仲生與他的學生劉夢於是先編寫電腦程式,偽裝乘客在紐約市不同地方及時段叫車而取得共乘大數據,然後以嚴謹的計量經濟方法比較共享乘車與傳統的士的選擇,再重新估算共乘為乘客帶來的大着數。研究結果顯示,每花1美元搭Uber的消費者平均有0.72美元着數。換句話,乘客着數依然大,只是比之前估算的小約一半。更有趣的發現,是研究把大着數的來源分類:57%來自省時、19%來自豪華、13%來自舒適、8%來自價錢、餘下的3%來自座位數目。由於大着數主要來自縮短候車時間,共乘的大大着數就是在於的士難求的地方及時段,研究因此推斷即使傳統的士引進手機程式,只要的士仍維持劃一收費的話,Uber等共乘平台仍可以為乘客帶來每花1美元便有0.46美元的額外着數。
林仲生的研究印證了我重複說了幾年的「的士霸權」租值消散問題:「以較靈活的價格安排滿足需求,是Uber比傳統的士劃一收費優勝的地方」,他的研究亦透過數字預測劃一收費的甚麼「優質的士」、「專營的士」都不會為乘客帶來真正的大着數。我這裏要補充的是,即使的士業再走前一步推行加成收費,僵化的發牌制度不容許供應量隨需求改變有彈性地調節,香港乘客是始終不能徹底享受共享乘車的大着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