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
2019-04-09 06:00:00

孖大孖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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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上周發表《證券保證金融資活動指引》諮詢總結,將於今年10月生效。(資料圖片)

證監會上周發表《證券保證金融資活動指引》諮詢總結,將於今年10月生效。(資料圖片)

證監會鑑於近年證券行孖展金額(亦稱保證金貸款)愈來愈大,且貸款質素下降,並集中於少數非指數股及以單一抵押品作貸款,如果像兩年前發生「粉塵爆破」般情況,部分證券行的財務情況,將會受到很大影響,或許同時是為了打擊部分如「Doctors」系,過往利用證券孖展方式來造成一個龐大的細價股互控網絡。
 

證監會在去年8月建議對《證券保證金融資活動指引》修訂進行諮詢,經過幾個月的分析總結後,上星期發出了《證券保證金融資活動指引》諮詢總結,在提供半年緩衝期後,將於今年10月生效,大致要點如下:

保證金貸款總額是限於資本額的5倍,而保證金貸款總額不計算新股孖展,而資本額是包括後償貸款,但後償貸款不可多於股東資金,即是說保證金貸款總額理論上可達到資本額的10倍。

此外,除原有一組關連保證金客戶外,擴大關連保證金客戶的涵蓋範圍並納入計算,且建議最少一年檢視客戶信貸限額。另外,同時引入證券擔保品集中及關聯性監控,需每月監察一次。而證券的擔保率亦參照銀行放貸比率引入扣減率限制,以減少證券擔保品價值變動影響證券行財務穩定性。最後是引入壓力測試,可用於決定所持擔保股票價值下降時,以計算對流動性影響。

雖然今次改革可以提升證券行的財務穩定性,使證券行倒閉風險降低,不過近年證券行業經營困難,證券行已無形中變成以股票擔保的財務公司,利息收入亦已成為主要收入來源,但新政策生效後,無論是在資本額,又或是對擔保品要求提高,故未來證券行整合併購及集資潮或重現。

但更重要的是,證監會雖於諮詢文件中提出「高度相互關連證券」定義,即屬同一集團下不同公司,或是過往在股價走勢方面呈現高度相互關連性,或是交叉持股、業務聯繫等等,並希望把「高度相互關連證券」納入集中度計算,但由於證券行業內有部分回應反彈,或許證監會是考慮到會引起市場恐慌,故將本次「高度相互關連證券」的定義刪除,改為「關聯證券」,即只需是否屬同一集團,並考慮相關公司其他業務上因素是否有關聯即可,同時間需要考慮增加的工作量,亦只需考慮最大十項的證券抵押品的關連性。

但未生認為,這仍是容許一些細價股集團持有數家以不同名稱經營的證券行,只需持有一批非常分散的擔保品,且佔比不需太高,持有看似非有關聯,但實有關聯的股份即已經突破規定,加上考慮到新上市規則諮詢中,對證券行所需資本才納入現金公司計算的新規定,無形中亦拯救了不少除牌上市公司,或會導致部分細價股集團死灰復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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