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逾10年的水上的士牌照終公布詳情,其實稱水上的士並不正確,牌照規限的模式應稱為水上小巴,更準確應是水上專線小巴。
因水上小巴牌照限制在維多利亞港兩岸5個上落客點,包括水盡鵝飛的西九龍文化區和門堪羅雀的啟德郵輪碼頭,官僚依憑想象營運模式限制多多,美食車牌照經營者蝕大本已前車可鑑。
更根本問題是政府在上世紀規範遊艇牌照定義時只准許遊樂用途,將船隻能夠發揮交通功能完全抹煞,無論市場上有任何海路需要,都不會得到官府應許。
被稱為孤獨的將軍澳早前交通擠塞封閉,就有不少居民要求開設渡輪往市區,但這些建議都只會緣木求魚。更不要說UBER這類全世界也規範化的新交通訊息交流技術,能夠在香港合法應用。
作者為107動力召集人及大專通識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