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旗下中學BAFS(Business, Accounting and Financial Studies,企業、會計與財務科)、經濟科雜誌《經商學院》打入今年書展,一直以來覺得即使中學的BAFS、經濟科知識同樣能幫助到投資,其中BAFS教授到訂下目標的準則,一樣能夠應用到投資/投機之上,但市場參與者很易忽視這一部分。
當設定目標時一般遵循SMART原則,即是說目標需要明確(Specific)、可量度(Measurable)、可達到(Attainable)、相關(Relevance)、設立時限(Time),即是說我們要訂立一個合理並能夠確切執行,並且量度得到的回報目標,毋須過高過低。
舉例說,一個月間做到10%回報並不是一個合理回報,或是對大多數人來說是一種具有壓力的目標,並不符合SMART原則,相反3年回報率到達60%至80%,那麼年化回報約為16%至22%,是為合理明確的回報,並付合SMART原則。
當設立了一個合理回報後,便不必趕在短時間內捕捉一些不必要的出手機會,將步伐放慢,等待更合適,更有信心的出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