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管當局須為小股民嚴肅看待上市公司的供股計劃。(資料圖片)
3個星期前,未生曾寫過一篇《動人的供股》,講述了一個莊家集團「向下炒」的故事。上星期,又有一家集團式供股慣犯又開始嘗試拋出「大比例、大折讓」供股方案。
該公司在1992年上市,當初名為星光娛樂(和現時星光文化娛樂(1159)非同一間公司),在1996年,由現時大股東購入至今,因本來之娛樂業務不振,故需要多次集資擴展至博彩、地產、放貸及股票投資業務,以維持營運。
在入主這22年間,包括這一次供股,公司進行6次合股、1次送紅股、12次供股,其中1次取消,如不計供股調整,1996年的8,333,333股,合成現時1股,小股東已血本無歸,供股更把損失提高至一個新程度。
今次供股主要為1供2,每股供股價為25仙,較市價折讓40%,資產值折讓逾90%,集資約4億餘元,主要用於物業發展及投資,以及進行電視劇拍攝。公告例牌指出,因需要資金,但找尋不到適合之融資機構,且因時間急迫,考慮大股東有意增加對公司投資,故由大股東包銷股份是恰當之舉。
對於公司供股價較市價及資產值折讓,公司解釋稱,已考慮集資金額及市值規模,供股比例需較高,且供股能予小股東公平機會以較低價格投資,故有此舉。
未生翻閱公司最近帳目,公司雖然現金僅4.5億元,並無銀行債務,且具有約7億元可供出售變現之用,且加上出售酒店所得逾12億元,合計約有23億元之財務資源。
不過,該集團發展澳門項目資金只需要16億元,相信如果變現部分可出售投資,套現投入發展項目,即可有足夠時間向銀行利用物業抵押進行融資,況且投入建築之資金並不需一次過投入,以公司之情況,資金需求實非過分急迫,供股原因實較為牽強。
但是,未生留意到,本次以港交所(388)計算方式計算攤薄比率為24.47%,略低於指引之25%,但以資產折讓計為62.06%,已遠遠超標。
況且最近部分公司只用手上現金及債務作解釋,未考慮手上易於變現資產套現之可行性,看來監管當局應該考慮是否把以上漏洞堵塞。
未生認為,這一次供股唯一的亮點是,大股東願意包銷股票,只是供股價格及理由解釋實在較為牽強,在其他小股東看見其厲害之往績而不敢供股之下,大股東就可以低價收回控股權,然後在未來出售資產套現巨額資金後,即可通過種種方式獲取大量利益,只能眼巴巴看著自己所投資的資金逐步蒸發。
希望監管當局對這種雖有集資原因,但因坐擁巨資而說服力不足的「大比例、大折讓」的供股計劃予以嚴肅看待。這只是製造機會予部分上市公司舞弄股價機會,影響小股民對香港股市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