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卓悅控股(653)人事部前女主管喬美齡、丈夫及兒子因在2004年至2011年間詐騙公司逾4,000萬元,以及洗錢罪被判罪成,三人被監禁6年半至11年不等。根據其他傳媒報道,喬女士的犯案手法其實非常低級,容未生娓娓道來。
喬美齡在1980年代曾因盜竊及兩項偽造帳目罪被判監18個月,後來不知何故在2000年代破產,後獲卓悅主席葉俊亨弟弟葉國利在2004年引薦進入公司,後獲擢升為人事部主管,負責建立人事部。
據喬美齡稱後來因助葉俊亨取得馬會全費會員資格,又協助其女成為仁濟總理,甚至和其女在澳門經營生意等,成功提升其社會地位,獲得主席夫婦器重,除增自己丈夫及兒子薪金外,也獲資助租用更大的物業單位供自住之用。
因喬美齡為人事部主管,掌管著發薪同事名單,同時間會計部經理獲得主席授權取得其銀行密碼,亦不會核實發薪名單,於是喬美齡就在名單「加工」,使自己及親友多獲薪金,甚至利用離職員工「發薪」予自己,除供個人花費外,據稱有部分是用於轉移予部分管理層,或用於不便明言的應酬開支。直至2011年3月,有人發現喬美齡屬下員工薪金不正常,事件才遭揭發,喬美齡一眾人等亦被勒令辭職。
這單案件爆出卓悅內部管理其實也頗為混亂,例如據會計部經理稱主席從卓悅2003年上市前,一直在卓悅分店取款作為自己的薪金,直至近一、兩年才終止。
根據當年招股書披露,從未有提及主席會於店舖提取款項的事情,更稱「本集團從未發生任何公款盜用」。雖然會計經理稱主席從店舖取走款項,是以記帳形式在薪金扣除。
主席薪金是由其他董事組成的薪酬委員會決定,但公司仍由主席控制,所以發薪多少仍是具有一定彈性。再者除了喬美齡外,其他高級管理層過往會多開一份人工予親屬。然而,核數師有檢查,但多年來並無發現事件,相信該4,000萬元應該不可能追回了,究竟管理層及核數師當中是否有責任?
為何此員工特別「發薪」安排在2011年才披露,而主席在分店取款安排亦在前一兩年終止?未生可以告訴大家一些往事。
2010年4月,康健國際(3886)曾經通過認購卓悅新股,成為該公司股東,並從市場上吸納股份,成為主要股東,而在2014年間卓悅出售原希望獨立上市的美容業務「悅榕莊」、「Dr. Protalk」及「水云莊」業務予康健國際,康健國際以發行新股支付。
直至2017年間由葉俊亨購回,不久後,卓悅出售所持1.8億股康健,其中有1.2億股由「謎網50」的新銳醫藥(6108)購入,在此事發生後一個月,「粉塵爆破」發生。
未生認為,如果考慮當中人物的決定及時間背景,或許當中仍有可推敲之處,亦可加深了解主席的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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