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女體內取出的鈦釘。(圖/翻攝《網易》)
四川省內江市一名女子,多年前到醫院接受痔瘡手術,豈料醫生擅自更改手術方案,導致她手術時大出血、後遺症不斷,被迫從體內取出30多枚金屬鈦釘,事發後法院判決醫院賠償約62萬人民幣(約659港元),但她又腎功能受損,至今仍在纏訟。
綜合傳媒報道,周女士於2013年因痔瘡入院治療,與醫生溝通後,採用傳統的「痔外剝內注結紮術」,但手術途中,醫生未經其同意,擅自實施「PPH術」,並植入金屬物。手術後不久,周女士即出現劇烈疼痛、流膿現象,多次求醫後才得知,自己體內殘留大量金屬鈦釘。
在這10年多期間,周女士歷經8次手術從肛門取出鈦釘,嚴重影響其生活和精神狀態,期間她更要離婚並確診抑鬱症,讓她苦不堪言。經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確認,院方在手術過程出現明顯過錯,必須負完全責任。
2022年周女提起訴訟,一審法院判決賠償46萬餘人民幣,二審改判賠償62萬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及精神損失費等。而在漫長治療過程中,周女為治療使用多種藥物,導致罹患慢性腎臟病,她提出追加索賠,至今仍在纏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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