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其中一名家屬委託內地律師盧思位,上周一獲四川司法廳通知面臨被「釘牌」,原因是在網上多次發表不當言論,嚴重損害律師行業形象,並觸犯《律師法》等法規。相關聽證會今早9時在四川司法廳舉行,香港電台報道,盧思位到場後被多人包圍,然後被拉入司法廳,其代理人程海及謝燕益一度被攔截,其後獲准進入。多名到場聲援的內地維權律師及人士則被阻止接近司法廳,其中維權律師劉四新、吳魁明、陳科雲、文東海及維權律師余文生妻子許豔其後被帶走。
報道指,謝燕益認為,案件原本可以為實踐與完善憲制創造良機,為香港內地共謀和諧發展,但事與願違,有關方面無視事實真相,以無妄的敵對意識審視律師的專業工作。他強調,解決事件及香港問題終究要回到法治軌道,維護邊境秩序、國家主權與安全、社會良治,唯有文明與法治才是出路。
另外,謝燕益公開在庭上發言的全文。他質疑當局是「以行政處罰之名行政治打壓迫害之實」,背後的根本原因在於盧思位在敏感時期介入12港人案。他指出,盧思位去年8月31日接受喬映瑜家屬委託擔任辯護律師後,在依法介入案件過程中,因偵辦機關公然違反刑事訴訟法、暗箱操作,辯護律師會見權、閱卷權遭無端剝奪,執業權利無法保障,造成了嚴重後果。
他認為,盧思位第一時間依法維權並及時發聲,果敢揭露與控訴違法瀆職行為,積極履行律師職責,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不僅不應被行政處罰,反而「應當向其頒授紫荊勳章乃至最高國家榮譽獎章」。他又稱,盧思的行為「不僅是在捍衛港人同胞的合法權利、人權尊嚴,在這一過程中無疑還體現了國家司法主權的崇高性及法治統一原則,更體現了一國兩制在現實司法實踐中的憲制調節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