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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9 10:54:00

【831遊行】陳虹秀被裁定暴動罪表證不成立 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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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虹秀被裁定暴動罪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網上片段截圖)

陳虹秀被裁定暴動罪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網上片段截圖)

去年8月31日港島區遊行演變衝突,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理事、「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及另外7人,在灣仔軒尼詩道及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今(29日)裁定陳虹秀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餘下7名被告全部表證成立,需要繼續答辯。

法官指,即使對控方證據給予最有利的考慮,但認為陳虹秀案發時的言論和行為,不足以構成參與非法集結罪,遑論暴動罪。

8名被告分別是余德穎、賴姵岐、鍾嘉能、龔梓舜、陳虹秀、簡家康、莫嘉晴及梁雁彬。龔梓舜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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