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去年11月有人發起罷工、罷課、罷市的「大三罷」示威行動,一名17歲中六女學生傍晚於銅鑼灣一帶,被警方發現管有一把鎅刀,被控以非法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女學生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獲控方撤回控罪,並獲訟費。
17歲中六女生馬麗雅原本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在銅鑼灣怡和街9至15號後巷內,非法管有一把鎅刀。控方在索取法律意見後,表示暫無足夠證據合理地將被告定罪,故撤回控罪。但指被告當日站在示威者前線辱罵警方,並在被截停時試圖逃跑,是自招嫌疑,故反對辯方取得訟費。惟裁判官錢禮反指,警方不是起訴她非法集結或其他相關罪行,故並不構成自招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