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審研有關房屋署「長者住屋」及「改建一人單位」的安排。
房屋署在1980至1990年代期間推出「長者住屋」,最初是為年滿60歲的單身公屋申請人而設,屬院舍式公屋,提供24小時的福利員服務,住戶需要共用廚房、客廳及/或浴室設施。另外,房屋署亦曾因應當時社會對一人公屋單位的需求,而把一般公屋單位分間為2至3個房間成為「改建一人單位」,住戶需共用單位的廚房和浴室設施。房委會在2000年通過停止興建「長者住屋」及取消「改建一人單位」,其後又引進不同措施,包括逐步把「改建一人單位」及部分「長者住屋」單位還原為一般公屋單位、撤銷入住「長者住屋」的年齡限制,以及把餘下的「長者住屋」單位納入「特快公屋編配計劃」。
「改建一人單位」及「長者住屋」空置率達六成
根據房屋署資料,在2021年6月30日,「改建一人單位」及設計與其相近的「長者住屋」單位的空置率皆達六成;其他「長者住屋」單位的空置率則為一成至一成半。另一方面,申訴專員公署接獲投訴,有非長者公屋申請人未有參與「特快公屋編配計劃」卻獲編配「長者住屋」單位,並因拒絕有關編配而失去一次配屋機會。房屋署的資料亦顯示,過去5年,每年有過千宗獲編配「長者住屋」公屋申請者拒絕接受相關配屋的個案。
趙慧賢表示,本港公共房屋持續供不應求,平均輪候時間更不斷延長,如何善用「長者住屋」及「改建一人單位」所涉的公屋資源,是值得探討的課題。因此決定展開這項主動調查,審研公共房屋中「長者住屋」及「改建一人單位」的編配及入住情況、日常管理、相關改善措施的進度和成效、房屋署的長遠安排,以及在有需要時提出改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