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昨日(30日)展開《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至2月28日。前全國人大常委、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譚耀宗今(31日)在電台接受訪問。對於文件中的「煽動」罪行,提及其中一項意圖為「引起香港特區居民間或中國不同地區居民間的憎恨或敵意」,若有港人拍下一些內地旅客的不文明舉動,或是內地人拍下香港一些不友善的服務態度,算不算挑撥香港與內地人的矛盾從而犯法,譚耀宗說普通法精神中「意圖」十分重要,需要證明發布訊息的人是否意圖挑撥離間,對社會帶來很大影響。
23條立法|指國家機密在內地有分級別
對於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質疑政府重內地網民意見,輕納稅港人的意見,有「小紅書治港」現象,被特首李家超駁斥挑撥兩地人矛盾,對此23條立法後是否涉及煽動,譚耀宗就指:「唔會咁輕率,講兩句反映一下意見就係嘅,議員本身都有制衡、有責任反映社會上唔同嘅意見。」但他說政府亦有權不同意相關看法,作出批評,令社會理性討論。
被問到諮詢文件中有關國家「機密」及「秘密」的分別時,譚耀宗指文件第五章已解釋得相當清楚,在內地而言,在「國家機密」方面是有分級別,最重要的是絕密,有些叫機密,有些就叫秘密,又說做人大常委時遇到有些文件註明的屬於秘密,不能夠對外公開,看後就要收回。
另外,譚耀宗認為諮詢期30日已經足夠,當中包含農曆年假期,讓各方有更多時間閱讀。他認為諮詢文件的討論空間不多,深入去看諮詢文件,「其實答案已經喺入面」。至於文件提及「隱匿叛國罪」,市民若知情不報是否同屬違法,他稱諮詢文件引述美國、澳洲、新西蘭、加拿大及新加坡處理問題的做法,不只是用普通法,更將之變成成文法,是希望公眾知道究竟在甚麼情況下,會屬於犯法。他相信香港有完善的司法制度,不會隨便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