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9歲的精算師在831太子站衝突中,在車站內將雨傘扔向正追捕示威者的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企圖阻差辦公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5個星期。裁判官指雖然被告犯罪行為在反修例案件中屬較輕,但並不代表較同類型案件輕,又指被告需要為一時衝動的行為負上責任。
現年29歲的被告許肇彰是一名精算師,他承認一項企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裁判官判案時指出,被告為人正直,過往無犯事記錄,有大好前途;亦同意辯方求情指被告並無傷害到在場人士或警員,雖然被告的犯罪情節在反修例案中較輕,但並不代表較同類型案件輕。
裁判官又指,案發時太子站有不少全副武裝的示威人士,被告向警員扔傘會分散警員的注意力,亦可能令其他在場人士模仿,為執法警員帶來風險, 社會服務令不足以反映案件的嚴重性,被告需要為一時衝動的行為負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