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4歲已婚男警涉嫌在休班期間,於葵涌葵馥苑紀律部隊宿舍一個單位內非禮7歲女童,從而被控一項非禮罪,案件周二(12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否認控罪,控方指將傳召事主作供,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將案件押後至3月1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屆時處理排期審訊,以待安排合適法庭讓事主以視像作供,期間被告續准保釋候審。
被告駐守西九龍總區 現已停職
案情指,被告梁桂鋒,34歲,報稱警察,現已停職,涉嫌在2023年9月20日,在葵涌大窩口道88號葵馥苑一個單位内向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X,作出嚴重猥亵行為。他今日續准保釋候訊,條件包括須搬離涉案宿舍、妻子人事擔保、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等。
警方回覆傳媒查詢指,被告為休班警員,駐守西九龍總區,已被停職,並再重申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