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取得執業資格兩星期的女中醫師,疑在其診所內管有含西藥成份藥膏,被控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罪,她否認指控,案件今日在東區法院開審。
衛生署註冊藥劑師郭康婷供稱,她當日到被告診所搜查時,在雪櫃底層搜到30盒黃色藥膏、18盒黑色藥膏、20樽綠色藥酒及30樽白色蓋藥酒,全部均無任何標籤或標記。她檢取藥品化驗,發現當中的黃色藥膏屬西藥,內含兩種需要登記的成分,包括:「丙酸氯倍他索」及「咪康唑」。
化驗顯示黃色藥膏含類固醇藥物
衞生署藥物辦公室藥劑師潘誠皓指,化驗結果顯示,該30盒未經註冊的黃色藥膏,每克含有0.47毫克「丙酸氯倍他索」及20毫克「咪康唑」。潘解釋,兩種藥物均可施用於皮膚上,「丙酸氯倍他索」是一種類固醇藥物,用以治療各種皮膚疾病;「咪康唑」則是一種抗真菌藥物,可以治療斑及皮癬等真菌感染疾病。
被告稱師兄寄錯藥
被告自辯時稱「四喜堂」除了會為病人診症,亦會推廣「廣西黃氏針灸流派」。案發時,她因病人有皮膚問題,便叫大學師兄將二人共同研發的一種藥膏寄給她。她稱,該藥膏能夠醫治皮膚及抗癌,內地、香港都有商家欲與她合作研發。她又稱,她稱在被搜查前一天才收到藥膏,翌日早上帶返診所準備拿去化驗及註冊,不久後衛生署人員便到場。她以為藥膏不含西藥成份,是純中藥,直到衛生署通知她藥膏有問題,才知道師兄寄錯藥,又指兩種藥膏外形非常相似。
女被告宋勵君,50歲,被控於2021年10月21日,在灣仔天樂里9至17號兆豐大廈4樓B室,為銷售、分發或其他用途而管有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即30盒黃色藥膏。宋於2021年10月7日取得中醫師執業資格,是案發處所「四喜堂有限公司」唯一執業註冊中醫師及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