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男賣戶口清洗760萬黑錢,加監判囚40個月。
一名案發當時39歲的本地男子,今日(8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洗黑錢」罪罪名成立,被判囚32個月。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獲批准加重四分之一的刑罰,最後被判囚40個月。
案情顯示,被告人涉嫌於2023年4月14至19日期間,將其銀行戶口售賣予他人,該戶口處理約760萬港元犯罪得益。深水埗警區重案組人員接手調查後,在同月26日以涉嫌「洗黑錢」拘捕該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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